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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看到「蘇案」的後續報導:
李昌鈺:蘇案兇手極可能僅1人
蘇案纏訟近20年 鑑識專家李昌鈺返台出庭解謎團
蘇建和案李昌鈺出庭作證 被害人律師石宜琳吐槽
人比證據會說謊,我以為這是常識。
為什麼我們的法官寧可採信極可能是遭到刑求而取得的「自白」,
而不願採信具有科學基礎的鑑識?
我真的覺得很好奇。
以下提供幾個連結,我認為這些人建構出的推論,比較接近事實。
如果你能找出有力的證據或論點來反駁,歡迎提供資料。
但是請注意,必須先對案情做初步的認識,有所本,並且理性發言。
請用邏輯說服我,李昌鈺是錯的。
歡迎各路好手踢館,盡量顛覆我的認知。
請李昌鈺博士來做專家證詞的前因在此,
專家證詞的內容本文第一段和第二段的連結裡都有提及,
至於結果是什麼,關心司法與人命的台灣人民都在看。
關於蘇案,還有兩部作品可參考,作者都花費了相當多的心血調查與採訪。
《無彩青春》
《島國殺人記事 3》
如果您認為這些資料中哪裡說錯了,並且知道有什麼其他詳實的資料足以作為反證,
也歡迎提供給我。
最後,這篇文章讓我無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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