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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一則新聞。

陳哲男案二審輕判 陳恆寬不滿 憤辭法官

 

從報導看來,似乎又是劣幣驅逐良幣...

請問輿論責任要怎麼一肩扛起?崔玲琦不是也受累了嗎?

支持陳恆寬!

希望他能續留司法界,台灣需要這樣的法官。

 

說到法官審度案情的判準依據,

物證有科學根據較無爭議,當然前提是要謹守證物科學原則;

心證的部分還真是不受約束,簡直比自由基還自由。~_~

犯意要從嚴還是從寬認定沒有絕對的標準,只能以個別法官的道德、良知、秉性、心情為依據。

一審重判十二年,二審輕判七個月。

如此差異明顯的判決結果正好突顯了自由心證令人產生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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